关于做好2007年度
全省团的工作考核的通知
共青团各市委,省直机关团工委、省国资委团委,团省委机关各部室:
2007年全省团的工作考核即将开始。本次考核主要依据《共青团山东省委2007年考核意见》(鲁青发[2007]8号 )实施。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各市、各单位认真总结本考核年度(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)各项工作情况,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团省委办公室。
2、2007年度团费上缴情况,报团省委组织部。
3、《考核意见》规定的基本考核项目部分,由团省委各部室、省希望办、省关工委办公室和省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依据工作情况进行评分,最高分100分,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。
4、《考核意见》规定的基础工作部分,“政策与表彰”、“信息调研”考核材料报团省委办公室(附相关文件、会议通知、表彰决定或其复印件),“宣传报道”考核材料报团省委宣传部(附稿件发表的报刊名索引及稿件的复制件或证明件)。
5、《考核意见》规定的重点工作部分,① “青年和谐文化建设”考核材料报团省委宣传部;② “青年人才工作”考核材料分别报团省委组织部、统战联络部;③ “青年创业就业工作”中,“百千万青年创业计划”考核材料报团省委青农部;“学士后流动站”建设考核材料报团省委学校部;其他部分考核材料报团省委青工部,省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协助汇总;④“青年志愿者工作”考核材料报团省委宣传部,其中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山东计划”考核材料报团省委学校部;⑤“青少年维权工作”考核材料报团省委权益部;⑥“青年统战和外事工作”考核材料报团省委统战联络部。
6、《考核意见》规定的交办事项部分,由各单位申报 (以团省委办公室书面通知、电话通知或省青联秘书处有关青年外事接待的通知为准),团省委办公室、省青联秘书处负责汇总。
7、团省委青工部组织开展大企业团的工作考核。
8、团省委学校部组织开展高等院校团的工作考核。
9、工作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各市级团委要认真对照《考核意见》,逐项逐条进行自评,填写(《2007年度市级团委工作考核综合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和相关材料明细表(附件2、3、4)。
10、市级团委的工作总结、所有考核材料及报表必须采用函寄方式并附电子版,于2007年12月20日前报至团省委相关部室。团省委各部门要将负责汇总的市级团委考核情况,于12月24日前报至团省委办公室。
11、驻济单位以同城电汇或交纳支票、非驻济单位以银行电汇方式上缴团费。团省委团费专用帐号:1602001609008956221,户名: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,开户行:济南市工行市中支行。
地址: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团省委 邮编:250002
联系人:金海明 宋安刚 电话:0531-82073811
邮箱:82073811@163.com
附件
1、2007年度市级团委工作考核综合情况统计表
2、基础工作 考核明细表
3、重点工作 考核明细表
4、团省委交办事项明细表
共青团山东省委
2007年11月21日





